香港湾仔区,皇后大道东248号,一座普通的商业大厦内,香港最具特色的公营机构——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以下简称公署)租用了大厦12层和13层的部分办公空间。公署成立于1996年8月1日,是亚洲唯一一家公营的独立隐私监管机构,负责监察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施行,通过教育、宣传和推广,培养香港公众尊重个人资料隐私的文化,监察和督导个人资料隐私获得保障。
私隐专员吴斌先生,太平绅士,律师出身,曾连任三届香港律师会会长、香港职业退休计划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成员等,2005年8月接受特区政府委任,担任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专员,任期五年。如今即将任满的吴斌,在今年3月已发出个人声明,表示不再寻求连任,并对接任的私隐专员寄予厚望。
700万香港人的个人隐私如何得到有力保障?私隐专员公署如何运作?专员的职能和自由度如何等等这些疑问,都在与吴斌专员的对话中一一破解。
记者:请先介绍一下公署的情况。
吴斌:私隐专员公署在香港是一个很小的机构,下设政策部、法律部、审查部、执行部等七个部门,除去行政工作的员工外,只有约30 多人,掌管执行部的职员多年来只有10余人,规模为香港同类公营机构中最小,但却担负着保障全港700多万人个人资料私隐的责任,工作十分吃重。
记者:现代社会,个人隐私保障的必要性何在?
吴斌:21世纪是资讯时代。在各种资讯中,个人资料为最重要的资讯之一,几乎所有的文件资料里都或多或少包含有个人资料。比如,公司、媒体、学校、银行等都掌握有相当数量的个人资料。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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