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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4大“香港游”消费经 提示内地客防陷阱(3)
2007年04月11日 0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系列消费提示之三:

     “水货”含义与内地不同 收取服务费是惯例

  在我国内地,通常将走私货称为“水货”,而在香港则不同,香港的“水货”幷不是“假货”或“冒牌货”。香港是自由港,很多国际品牌。在香港有特约经销商(即总代理)销售,同时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产品。后者一般称为“水货”或平行进口商品,售价可能较低,有些款式甚至总代理商也没有进口。“水货”售后服务是由出售商店负责而非总代理商负责。消费者购买的水货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难以得到内地维修点的保修服务。

  香港的大部分酒楼和食肆普遍收取10%的服务费。在香港允许服务业收取小费,商家会按照消费者人数收取小费,酒楼的职工也会期望消费者在找零时再给一些小费,但都没有硬性规定。

  针对以上情况,消费者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内地消费者在购买“水货”产品时,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如果不买“水货”,在付款前须向商家明确,幷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总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

  二、在就餐时要考虑服务费因素,幷支付商家按惯例收取的服务费。对于小费,可以视员工的服务酌情而定。

  三、很多酒楼和食肆会在桌上放置小食品及前菜,这些小食品和前菜会另行收费,消费者如果不愿意食用这些小食品及前菜可以事先要求酒楼员工将它们拿走,以免产生误会。

  四、香港有很多海鲜酒家,特别是那些位于知名的海鲜酒家区内的食肆,对消费者自带海鲜要求烹调的,都需要支付加工费用,价钱多少应该事先问清楚、商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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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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