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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2007年01月10日 20:21

     资料图:2006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范围,允许香港从事交通、通信、医疗和教育等服务部门的商家开立人民币账户,受到上述行业商户的普遍欢迎。 中新社发 吕明/吴吕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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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0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会议同意将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具体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实施。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文汇报》:香港有望开展两项人民币业务新措施
·曾荫权:港须战略性配合国家发展做好人民币业务
·《香港经济日报》:曾荫权称港须做好人民币业务
·官员:外资银行最快3个月可获批经营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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