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12日在北京与国家卫生部官员举行例会时,反映港人近期非常关注的内地孕妇到香港产子的健康安全问题。
香港《文汇报》13日发表社评表示,内地孕妇涌港产子,其根源在于本港对内地孕妇入境未采取任何限制措施。限制内地孕妇入境,实际上是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与医疗卫生部门无关。一方面,香港入境处应主动使用酌情权,拒绝可以看出身孕的内地孕妇入境;另一方面,特区政府应主动与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商,共同采取措施,对内地孕妇来港作出必要的限制。
社评还表示,香港卫生部门应和内地配合加强宣传,以防止内地孕妇未经产前检查即冒险来港分娩,其目的是为保障内地孕妇及婴儿的安全。但做法不可取。特区政府的当务之急,是要向其发出“香港医院接待产妇的能力已经超过极限,已无法接待内地孕妇及保障其安全产子”的信息,以劝阻她们涌港。
社评指出,为保障社会秩序及当地居民的权益,无论哪个地方的政府都会使用合理的酌情权,限制一些特定人群或特定人士入境。基本法明确规定,“中国其它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这说明内地有关方面有权限制内地孕妇来港分娩。特区政府应主动与内地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以便在限制内地孕妇涌港产子问题上取得内地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