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被视为澳门特区政府率先“变革与承担”的重要体现的高官问责制,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即将完成制订或修订的《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通则》及《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两法案,会提出问责制的落实方案,其中包括官员离任后的“过冷河”制度等。
问责制度的建立,是明年度施政报告的重点之一。陈丽敏二十二日在立法会关于明年度行政法务领域施政方针的辩论会上表示,特区的高级官员,包括政府的主要官员,他们承担的义务高于其它公务人员,不仅自身做好榜样、遵守法律,也要领导好全体公务人员共同遵守法律、履行职责。
她没有透露问责制的具体构思,只表示明年定将提出该两法案。强调在这酝酿阶段,特区政府不会固步自封,关起门思考,其间参考过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问责制、“过冷河”制度,作比较法的研究,采取符合澳门实际情况的适当措施。
陈丽敏也透露,在制订明年度施政方针时,各主要官员都已经承诺以团队合一的精神,带领各施政领域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努力”,完全配合特首的“变革与承担”。就明年上半年内提出跨年度行政和法律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工作,也开始了有关的协调和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