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 湖北、湖南、辽宁、广东、海南等省的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期间,极力争取本省的某个城市、城市群甚至是全部地区,成为“全国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因为有别于一九七九年起陆续设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因此被称为“新特区”。《澳门日报》今日发表社论表示,“新特区”的关键作用在于“改革”,中央仅是赋予其“先试先行权”。哪个城市获得“新特区”身份,就意味着获得改革的先机、抢先拥有市场,并有可能成为下一轮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为何内地各省市群起争当“新特区”?社论指,争当“新特区”,其实就是经济与政治资源的争夺战,哪个城市获胜,就意味着拥有比其它地区更高的起飞平台。同时也说明,特区思维仍然是各地热衷的发展思路。经历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后,人们尝试过震荡期的艰辛,不仅能面对各种新政策,且能敞开胸襟,迎接改革和勇于探索新理念。
社论表示,改革开放之初设立四个经济特区,在原有体制下确实起到开辟新天地的示范作用。然而,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一直强调建立公平的国内市场,取消各种超国民待遇,打破各种地方保护。显然,随着加入WTO与国际接轨,以及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特区的发展模式已不适合时代要求。连外商投资企业也获得“国民待遇”,与国内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一视同仁,充分显示市场经济平等的本色。
而作为“新特区”的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仍是通过政策权限形成的政策落差,获得某些特别的发展权,其在本质上与经济特区并无二致。在此背景下,中央为何还要推出以特殊政策为特色的“新特区”?
据披露,建立“新特区”最重要的目标是要为全国的体制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文化体制和其它各方面的改革,提供新经验和思路,创造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和新优势。
社论表示,从现有的“新特区”来看,所进行的改革涉及政府职能、金融体制、土地制度、农村土地流转等多方面,其实就是赋予改革的权力。其中如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人民币自由兑换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与收益分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的对外开放等,都是当前相当敏感的,在全国推行有很大困难,甚至可能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因此,中央愿意向地方让渡改革权力,让地方去积极试验、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