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 电视节目以“市场化”、“时尚化”、“现代化”为由,大行“低俗之风”,并用扭曲日、韩“经验”为据,以偏执港、台“流行”为凭,谬也!香港《大公报》评论文章表示,“低俗”有悖文明,理应拒绝。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市场化,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空前火爆,一方面,电视娱乐节目越来越多,丰富了荧屏,给观众带来欢乐。另一方面,受“收视率”、“吸引眼球”等所谓“市场理念”影响,“低俗”节目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有人甚至称之“贱文化现象”。笔者以为,电视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最大的舆论阵地,最强的宣传机器,长期在“贱文化”上忽悠观众,不仅是“媒体品味”、“低级趣味”问题,更是有悖“舆论导向”、“先进文明”了。
《半月谈》刊文谈“荧屏七种低俗病”,简摘如下:
病一:以“性”为看点,狂打擦边球。一些娱乐、综艺节目用荤段子、暴露镜头吸引观众;病二:以“残忍”为噱头,发掘人性恶。国内流行“真人秀”节目,多以隐私、残酷竞争、博彩等为看点,刻意暴露人性阴暗面,挑战道德底线;病三:极尽“窥探”之能事。挖掘明星隐私,一直是狗仔队不懈的追求,让明星们当场现形、尴尬不已;病四:以“恶搞”娱乐观众;病五:发掘“丑闻”、“丑态”,颠覆传统,挑战道德。有些节目以演绎社会阴暗面为能事,选题主要是一些畸形社会现象,如“恶父卖女”、“偷窥”等;病六:以“奇装、怪行”吸引眼球。有的男主持人装扮、言行女性化,跟中国人的审美观念极不协调,有的女主持人身穿吊带装,还有些总爱拿“性”话题来“活跃”气氛;病七:以“财富”、“大奖”刺激观众。一些电视台模仿日韩、港台节目模式,把娱乐主角投向普通大众,为社会上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起推波助澜。
当然,上述七类“格调低俗、语言低俗、动作低俗”的“三俗”节目,确实赢得了较高收视率,这也是一些电视台维持“低俗”的理由,并美其名曰正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却不料,引起了大量观众的反感和愤慨,许多人网谈、着文、写信、进言,大呼“倒胃口”。
笔者以为,文娱是否“低俗”,确有“民族习惯”或“文明传统”问题。比如,国人长期“恶裸”,从“行不露足”到“男女大防”,见“性”若“鬼”。故“人体模特”也能引发全民大争议。“性”不等于“低俗”,谁会认为卢浮宫大量人体绘画与雕塑“低俗”?同样,“市场”也不等于“低俗”,文明更不等于“低俗”。
电视节目以“市场化”、“时尚化”、“现代化”为由,大行“低俗之风”,并用扭曲日、韩“经验”为据,以偏执港、台“流行”为凭,谬也!无论中华传统,还是西方文明,从来不尚“低俗”。“低俗”有悖文明,理应拒绝。(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