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2007年10月调解程序举行前夕,他们把和解构想知会了律政司,迅速收到律政司的回复,以强烈措辞提醒他们,因为涉及慈善基金,任何和解协议都必须得到律政司长同意及法庭批准。
消息指出,陈振聪和龚家当时均理解为,律政司长认为双方私下瓜分遗产,与保护慈善基金的利益有冲突,龚家和华懋一方对调解马上改变态度,从原来愿意配合变成不合作,既不提交证据,也不出席会议,调解无疾而终,双方各自准备对簿公堂。
陈振聪一方虽然为诉讼做了大量准备,包括斥巨资为手上的2006年遗嘱做科学鉴证,以及透过法律程序,强制遗嘱上签了名的两名见证人华懋老臣子吴崇武及王永祥提交证人供辞及签名样本等,但陈始终没有放弃和解的初衷。他一方面透过律师写信向律政司查询,澄清了律政司并非原则上反对和解谈判,律政司也暂时无意接管诉讼,一方面又征求专家意见去修改原来的构想,希望律政司长不反对和解。
消息人士指出,若诉讼双方都是遗产的潜在实际受益人,和解协议很可能早已达成,因官司无必胜,按合理比例摊分遗产结束争讼是较符合常理常情的做法,之所以拖延至今且争执不断,部分是由于龚家误解了律政司立场,以为双方不可以讨论包含非慈善用途的和解协议。部分是由于感情因素,龚家兄妺多年来与龚如心关系并不是特别亲密,一直得不到龚如心的巨额馈赠,也不获准加入基金掌控华懋集团股份,如让陈振聪凭借不道德的感情关系和一纸文书就获得过百亿元资产,在心理上难以接受。
对于基金和陈振聪会否因为资金不继而被迫和解,消息人士指出,争产官司涉及数百亿元地产王国的权益,与讼双方又都手持看来有效的法律遗嘱,要借钱打官司也并不困难,关键是双方对和解与否的利弊计算,例如龚家和华懋高层实际上仍操持了华懋集团,官司愈迟了结对他们愈为有利,因为输了要离场出局,赢了也是基金得享全部遗产,他们无法进袋,反而坚持诉讼可以延续权势,打起为公义而战的旗帜也赢得不少公众支持。
但消息人士质问说,如果基金打输官司,慈善承诺便全盘落空,及早结束诉讼,提取大部分遗产开展慈善工作,是否更符合基金的利益?记者19日先后向华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师、华懋集团查询,以及在华懋总部等候龚仁心,但至截稿前三方均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