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二月二十五日,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继续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预审,声称拥有龚如心唯一合法遗嘱的商人陈振聪(中),再次出庭旁听。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资料图:2001年,香港会展中心,“小甜甜”龚如心。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3月20日电 亚洲女首富、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逝世后留下的数百亿港元身家,触发了陈振聪和华懋慈善基金的世纪争产官司,诉讼将于5月11日开始前夕,陈振聪一方却公开呼吁和解,引起诸般揣测。
据香港《明报》报道,原来由龚如心三名弟妺及华懋集团两名董事集体管理的基金,早于2007年已提出过一个具体详尽的和解建议,内容包括龚氏兄妺每人可获不少于1亿美元(约7.8亿港元),照顾特定人士后余下估计约450亿元的资产,由基金和陈振聪按65:35的比例摊分,这个“分钱”建议后来因律政司长介入而未能落实。
但接近陈振聪一方的消息人士透露,相信律政司长身为慈善基金的法律监护者,并不是从原则上反对和解,只是要求和解条件能充分照顾公众利益;因此,陈振聪最近在公开提出和解的背后,已按华懋和龚家的原建议为基础提出反建议,其中将相当部分遗产直接捐给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博取律政司长的不反对。
根据该报获悉的一份不能呈堂的律师信,龚家及华懋一方在2007年7月下旬,即龚如心逝世3个多月后,曾通过孖士打律师行,向陈振聪一方的代表律师提出了详尽的和解建议,主要条款包括将部分遗产分给一些人,包括龚如心的三名弟妺,即在龚如心逝世前数天被华懋高层委任为华懋慈善基金理事的龚中心、龚仁心和龚因心,每人获支付不少于1亿美元。另华懋的忠实雇员、协助龚如心对抗家翁王廷歆争产诉讼调查的律师和大律师,以及王廷歆及其家人等,都可获得一些金钱。
消息指出,上述支出不超过50亿元,占整个遗产估值500亿元的10%,余下的90%即约450亿元,则由慈善基金和陈振聪摊分,基金得65%,即约292.5亿,陈振聪得35%,即约157.5亿。
龚家及华懋的律师在信中对资产摊分比例解释说,根据陈手上2006年10月16日所立的遗嘱,龚如心只是把财产的“余下部分”给陈振聪,并不是指全部财产。因2002年龚如心立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华懋慈善基金,如果基金得不到大部分遗产,他们估计律政司长很难同意和解协议。
据透露,陈振聪一方虽认为2006年遗嘱清楚地把龚如心身故后剩下的全数财产交了给他,只要求他按她的心愿妥善管理,并照顾她亲爱的人,但陈并不希望自己与龚如心长达约14年的亲密关系的种种细节,在法庭上完全暴露,令自己及龚如心家人难堪,也希望省却可能长达3年、5年甚至8年的争产诉讼所花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在2007年7月收到华懋一方的和解建议后,便提出司法调解,从英国邀请熟悉遗产法并德高望重的退休大法官和资深律师来香港,评议双方的法律理据和事实基础,为最终的和解条件奠定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