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香港艺人汤盈盈因酒后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罪,被观塘裁判法院判罚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停牌一年及罚款一千二百港元。图为汤盈盈由助手陪同步入法院。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三月十一日,四十一岁的香港艺人谢天华,因酒后驾驶及不小心驾驶,被香港东区法院判监六星期,缓刑一年,同时罚款九千五百港元及停牌一年半。图为谢天华听判后离开法院。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3月17日电 香港娱乐圈近日爆出多宗艺人涉案、涉毒丑闻,香港商报今日刊文指出,香港青少年尊崇艺人为偶像情况严重,艺人自身的行为举止对青少年的影响也很大,应加强检讨偶像文化,盼偶像们给予年轻人正确的引导和启发。
原文摘录如下:
最近,多位“问题偶像”在香港闹得沸沸扬扬。上周,艺人谢天华不小心驾驶及酒后驾驶罪成,昨天,女星汤盈盈也同蹈覆辙;数星期来,去年轰动一时的艺人“艳照门”的部分主角再就事件开腔,顿成热门话题;至于最令人关注的,当推上月歌星关楚耀和卫诗在日本涉嫌藏毒被捕。连串事件,此起彼伏,令人目不暇接,不胜唏嘘感叹。香港艺人实在该好好地反省了,我们社会盛行的偶像文化也该好好检讨了!
在香港,若问“偶像是谁?”毫不犹豫,娱乐圈艺人是也。此无他,皆因娱乐圈艺人对青少年有着惊人的影响力,甚至对塑造一整代人的行为举止、价值观念和精神面貌,都有难以估量的长远影响。多项社会调查都证实了娱乐圈对青少年影响很大。因此,艺人无论愿不愿意,都绝对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不错,艺人也是人,私下行为不宜过于受到干预,个人隐私也应受尊重,不过,艺人既然享偶像之荣与利,也应自觉地在道德操守、行为举止方面,考虑可能引起的影响,尤其“教坏孩子”的行为,都要避免,更绝不可做藏毒吸毒等干犯法纪的事。
香港整个社会,特别是教育界、家长和青少年更应认真反省时下的偶像文化。分清娱乐圈艺人有哪些行为值得仿效?哪些行为需要批评?是否值得自己奉之为偶像?应鼓励引导和培养青少年的独立思考能力。惟有如此,才不会成为被娱乐文化牵着鼻子走的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