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二月九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今日公布一份最新的报告书,去年七至九月间进行的调查显示,近二十二万名香港居民于统计之前的一年内曾在中国内地工作,占同期香港平均总就业人数的百分之六点二。
曾在中国内地工作的约二十一万八千二百名香港居民中,雇主约占百分之十七,逾七成七则属雇员身份。他们大部分从事制造业与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以及任职经理及行政级人员,与专业及辅助专业人员。
其中逾八成五的人士是因现职需要而在内地工作,其他较普遍的原因则包括“在内地工作前景较佳”,以及“在内地较容易找到工作”。
调查显示,男性、三十岁及以上,且具备专上教育程度的人士曾在内地工作的比率较高。
当中,近八成八在内地工作时通常在广东省内工作,而被最多人提及的通常工作地点在广东省内主要是深圳和东莞,广东省以外则主要是上海、北京及福建省。总体来看,他们在统计前一年内曾往内地工作次数的中位数是四十次,他们每次在内地逗留的平均期间的中位数是四天。
报告书指出,随着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融合逐渐增强,曾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的数目由一九九五年的十二万二千三百人增至二零零四年的二十四万四千人,近年则有轻微下降的情况。
港府统计处二零零八年七至九月间,透过“综合住户统计调查”进行“在中国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专题访问。约一万零三百个住户接受了访问,回应率为百分之八十六。该项调查中,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是指属于居港人口而于统计前一年之内曾在内地工作的人士,但若只到内地洽谈生意、巡视业务,或是出席贸易展销会、会议和业务应酬,则不算作“在内地工作”;来往两地从事运输业的人士及在内地海域作业的渔民或海员,也不在此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