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最新进展
欧案共涉及受贿、清洗黑钱、滥用职权、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财产来源不明及财产虚假申报等76项罪名,证人多达92人,由3位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每周逢周一、三、五开庭,官方估计审讯将持续一个月时间,期间将传召90多名证人,呈堂证物多达20多箱。
自11月5日庭审开始以来,案中证人陆续登场,其中绝大部分为政府人员。19日的审理中,首位私人工程承包商江振杰出庭作供。他虽是案件牵涉的“小角色”,但通过他的证供,开始揭露出工程承包商行贿的曲折过程,随着今后聆讯的推进,这样的过程将逐渐浮出水面。
江振杰19日出庭作供时的场景与对话让人觉得饶有兴味。法官岑浩辉询问他是否认识欧文龙,他回答:“我识,唔识我(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随后检察官问他是否在去年4月按何明辉的指示将一张350万元支票存入某公司,江振杰予以承认。
检察官再进而问其为何存钱入该公司及是否知道用途,江振杰表示当初曾向某公司预支工程费350万元,对方要求归还借款,便按对方指示存入指定公司户头还款,未深究原因,也不知道实际用途。
通过这一日的庭审,可以看出,欧文龙收受贿款的网络复杂迂回。商人行贿时,已将行贿款项通过相熟的公司重重过滤,再经层层清洗才会最终落入欧文龙袋中。
澳门加强反贪力度
欧案爆发给澳门特区的反腐倡廉工作敲响了警钟。特区政府把反贪污与廉政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
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11月所做的2008年施政报告中,特别强调了明年的工作重点中就包括创建机制,让民众更多地参与到政府决策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施政透明度,防止腐败的发生。
运输工务司在明年运输工务领域的施政方针中则有以下表述:“涉及较大经济利益是运输工务范畴工作的一个特点,社会各界特别关注我们在日后的工作如何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机制,反贪防贪。”
据了解,特区政府将继续与立法会“分析土地及公共批给制度的临时委员会”配合,分析及完善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务的批给制度。在整体完善法律制度之前,将制订行政性的规章、批示、指引,率先改进操作。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公共工程前期的咨询工作,研究设立由管理部门、工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加强部门沟通,避免出现设计错误与遗漏。
针对大型基建工程,研究引入案前预防及同步预防的措施,主动邀请廉署参与,就大型公共工程的筹划、招标方案、评审标准及计分制度的拟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运作、评审结果的公布内容与方式等提供意见及建议。
主动邀请审计署项目审计,检讨公共工程的规划、设计、修改、监管及后加工程的现行程序,针对现行制度内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订立措施,完善机制。
在大型的公共工程中,成立由工程招标部门、设施管理部门及主要使用部门的代表组成的招标前期工作统筹小组。
在公共工程咨询竞投(邀请标)中引进承建商分组计算机抽签制度,以公开及公平的方式选择建筑企业参与咨询竞投。
开标及评标委员会按政府跨部门多方参与的原则组成,两委员会的成员原则上不重复。评标委员会结合工程的特点,订定客观、清晰、公平的评审标准。
同时,还将增加透明度以便监督完善内部工作指引,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责任到人”,提升监管工作的效果。研究加强项目的外判设计与监理公司的问责性,以及推动监理公司更好地履行本身的职责。
特区政府强调,要提高公共工程项目运作的透明度,以便社会监督。
为推动政务公开,澳门特区将设立运输工务范畴政策公关宣传联络小组,协调重大政策的宣传推广,加强与大众媒体的沟通,及时准备发布政务信息。
特区政府提出要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明确责任,例如对道路施工期间人为错误造成基建设施损毁、导致停电的施工单位,纪录在案;若是屡犯者,考虑将其剔出邀请参与公共工程的竞标名单。(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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