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港四成青少年不知上传性爱短片属违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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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港四成青少年不知上传性爱短片属违法
2009年01月05日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年轻人对网上法例不熟悉,容易误堕法网。图为香港青少年上网情形。(图片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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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明爱青少年及社区服务4日公布的调查显示,1/5受访青年曾上下载含色情或犯罪成分资讯,当中一半会储存下来公诸同好,原因却是好奇、增广见闻,甚至是作为社交话题。逾40%受访青年更不知上载朋友交欢片是非法。

  2008年疑似艺人不雅照网上广泛流传,近日专教院学生自拍交欢短片更传遍各网上讨论区,青少年利用网络传阅不雅资讯无日无之,明爱青少年及社区服务于去年11月至12月间,就“青少年网络使用态度”访问了2500名13至25岁的青少年。结果发现,1/5受访青少年在近3个月内,曾上载或下载含色情或犯罪成分的相片和短片等资讯,内里涉及侵犯他人隐私的交欢片,更有来自身边朋友。

  上网下载的受访者中,一半会储存下来,将之与别人分享,甚至上载到其他地方。而原因是好奇、增广见闻,甚至是为了在朋友间多一个话题,不会脱节,将别人隐私置诸不管,从没有考虑他人感受。

  虽然有70%受访青年知道在网上发布私人交欢片属违法,62%受访青年知道法例禁止传送这些资讯,78%知道不能下载13岁以下人士的色情资讯。但有近40%受访者却误以为只要得到朋友同意,便能把友人的交欢相片和影片上载,22%以为下载不雅资讯不属违法。更有近20%受访者认为转载“吉野家强奸短片”和下载“疑似艺人不雅照”不属违法,显示青少年对网上违法意识极为薄弱。

  有出席发布会的律师明言,他们当中部分行为涉及诽谤、侵权,甚至是发布不雅资讯等刑事罪行。

  调查负责人彭智聪指出,上网已成青少年日常生活一部分,但他们却难以分辨资讯好坏,扭曲他们的价值观。而他们对网络世界法律知识不足,不曾考虑他人感受。特区政府应向青少年灌输正确使用互联网讯息,尽快界定网络法律及积极执法、加强在学校宣传,让青少年建立健康和守法的网络文化。

  明爱青少年及社区服务单位主任赖仁彪说,由非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协助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是最直接的方法,“青少年对社工较少抗拒心理,民间机构辅导方法也较创意”。他呼吁特区政府成立新资源,供民间团体申请。

  而明爱青少年及社区服务业在未来6个月推行“正网行动”,成立网上故事分享、签署网络约章、网上法律“Q&A”,并将举办学校讲座和街头展览等。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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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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