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修订家暴条例 扩大适用范围
2008年06月19日 0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修订家暴条例,扩大适用范围至前配偶、前同居伴侣、父母、兄弟姊妹以致非直系亲属,并可强制施暴者接受心理辅导等。修订条例将于8月1日生效。
有议员认为,应将同性同居的家暴和缠扰行为纳入规管范围,并促请有关单位增加社工人手,加强护士、医生及警员培训,及早察觉并调解家暴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表示,条例在1986年实施至今,已超过20年,有需要大幅扩大保护范围,由原来针对配偶,异性同居者和同住儿童之间的骚扰行为,扩大至前配偶,前异性同居者及其它延伸家庭关系的人士。
张建宗承诺下个立法年度尽快再提出修订,将同性同居家暴纳入适用范围。他强调,这是基于家暴的个别及独特情况,特区政府维持不承认同性婚姻的立场。
另外,为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法院可视乎需要延长强制令及逮捕授权书的时间,由6个月至2年,以及强制施虐者参与社署的反家暴课程。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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