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收到建议113份
2008年05月23日 0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香港五月二十二日 香港发展局今日表示,共收到一百一十三份非牟利机构提交的计划书,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首批七座历史建筑进行保育及活化工作。
据悉,这些计划书建议以不同形式活化再用该七座历史建筑,包括博物馆、展览厅、教育中心、训练学院、旅舍、餐厅等。
发展局新成立的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已成立特别小组评审这些申请。预计评审工作可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便就已选定的项目向立法会申请拨款。
发展局发言人说,计划的热烈反应,这反映了行政长官在去年十月公布的二零零七/零八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的文物保育新措施,获得社会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于二月展开,目的在透过非牟利机构以社会企业的营运方式,以优良和创新的方法,活化七个历史建筑,并予以善用。申请机构必须是根据《税务条例》第八十八条所界定具有慈善团体身分的非牟利机构。
香港特区政府将为成功申请的机构提供财政资助,包括支付为历史建筑进行大型翻新的费用,数额按需要而定,和每座建筑物五百万元为上限的拨款,以应付社会企业的开业成本和首两年的经营赤字。此外,政府只会收取象征式租金。(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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