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修改法例 "同性同居者"纳入家暴条例保护
2008年05月15日 14: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将于下一个立法年度就《家庭暴力条例》提出修订,把“同性同居者”纳入条例涵盖范围,但强调只针对家庭暴力的个别及独特情况而提出,重申港府政策并不承认同性婚姻。
至于特区政府计划在这个立法年度通过的《家暴条例》修订草案,则不会涵盖“同性同居者”。特区政府现时提出的《家暴条例》修订草案,主要扩大《条例》的适用范围,让前配偶及前同居者亦可向法院申请强制令。
性权会主席邵国华批评,无论同志及妇女团体早于年多前已要求把同性同居者纳入条例涵盖范围,但港府延至最后阶段才突然表示就技术安排,须于下一年度才修订。他担心,有关修订难获支持。
议员涂谨申及蔡素玉都指出,特区政府一直不欲《家暴条例》适用范围涵括“同性同居者”,估计这次特区政府转变态度,相信与早前法庭就港台节目《同志恋人》的判决有关。涂谨申称,在两害取其轻下,唯有先接纳通过现时修订。
草案委员会主席张超雄欢迎特区政府加强对“同性同居者”的家暴保障,但担心下一年度再提交立法的修订,会面对困难。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14日表示,考虑到家暴问题“人命攸关”,在特殊情况下特区政府愿意迈出一步。他指出,有关纳入同性同居的修订,不是更改法例中“一两句话般简单”,考虑到这个立法年度只剩6至7星期,故希望先提交现行草案,以加强对涉家暴个案人士的保障。张建宗表示,在条例二读辩论时,会承诺于下一立法年度内尽快修订条例。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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