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针对正在咨询业界意见的“房地产中介业务法律制度”,澳门地产发展商会认同法规有助提升中介业务竞争,但学历水平是业内争论热点。建议法例生效前两年,已从事该行业、持有业界团体推荐信及完成特区政府指定培训课程及考试合格者,可豁免学历认证。
澳门地产发展商会早前为会员分批举行座谈会,征集意见,日内向特区政府提交十点建议。
每月举行资格考试
至于从业人员资格,副会长洪吉勇认为,不应因轻微过错而扼杀改过的机会,宜把咨询文本内的不能担任房地产经纪严格设定在“最近三年内因为欺诈、舞弊、房地产代理和交易的违法行为被定罪,且被处一年或以上实刑情节者”。
其次,要求申请牌照的人士拥有初中学历,宜只限新入行者,已从事多年地产中介,则经验搭够便可。洪吉勇说,学历门坎在业内惹起强烈反弹,认为扼杀就业机会。至于资格考试,也宜在法律制度生效后半年,每月举行一次,方便需要考牌的人士。
此外,建议延长牌照有效期至五年,且续期时只要递交信誉行为切结书便可自动续期,免浪费特区政府资源。
未领牌者如何监管
罚则方面,倘因违规被罚款而未缴交者,被中止有关准照。一旦补缴,应可恢复效力。至于吊销准照,不应同时取消其考试合格证书,因当事人仍可通过行政和司法程序进行申诉,或有能力解除导致吊销准照的原因。
至于咨询文件规定房地产代理不得同时向承让和转让方提供服务,该会认为此举不宜强行,不应由客户决定代理的服务范围。且高端律师行业尚未规范,低端地产中介更应给予空间。
冀成立监察委员会
行政监察管理制度里,草案建议组织咨询委员会,该会认为不如设立监察委员会,邀请专家参与,聆听、接纳业界反映的意见。此外,应制订房地产中介的业务方向指引,让行业有序发展。
此外,洪吉勇希望可以降低现行的物业转移税率及楼花买卖临时登记费用。他说,近年楼价飙升,物业交易仍按3.1%税率征收物业转移印花税,加重置业者负担。另中间转移税率也按楼价百分比征收,降低购买方实时登记意欲。应调低两税率,既能在低成本下推动购买方登记,避免一屋多卖,同时能助特区政府推行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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