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议强制楼宇节能 预计10年节能28亿千瓦时
2007年12月28日 15: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8日)就建议强制指定类别的新建和现有楼宇必须遵守《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预计实施有关建议前10年的节能幅度为28亿千瓦小时,可减少排放196万公吨的二氧化碳。而且虽然建筑费用会增加3%至5%,但电费就会减10%至15%。
咨询文件的建议包括新建的商业楼宇和住宅及工业楼宇的公用地方,以及现有楼宇主要的大型翻新工程都要符合《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符合该守则的建筑物将会被发出“遵行规定证明书”,有关的建筑物名单会公开给公众查阅;为提升能源效益,指定类别的楼宇需安排每隔10年进行能源审核,并让物业占用人阅览审核结果;为配合建议中的立法计划,能源表现较最基本能源效益要求高出某个百分比的楼宇,将可通过一个自愿参与计划获颁发能源标章。
香港环境局局长邱腾华指出,能源耗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有密切的关系,提高楼宇的能源效益,可显著节省能源,协助减缓全球暖化和改善香港的空气质素。楼宇建筑费用可能需要增加约3%到5%,但由于电费每年约可节省10%到15%,这项额外的资本投资的回本期平均为6年。
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香港承诺在2030年前将能源强度至少降低25%。邱腾华表示,“由于自愿参与符合较高能源效益标准的做法在香港似乎没能得到积极的响应,因此我们认为应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以配合市场主导的转变。”他指出,以立法方式强制建筑物符合最基本能源效益标准,在国际社会上已得到充分确认。内地及一些海外国家,包括澳洲、新加坡、英国和美国,都已经对建筑物实施最基本能源效益规定。
【编辑: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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