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古物咨询委员会昨日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公众听证会和开门会议后,经过二十八位委员投票,响应了多月来市民的声音,决议将“皇后码头”评级为一级历史建筑,将其定义为具特别重要价值而必须尽可能予以保存的建筑物。然而,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申请五千万元拆卸及保存皇后码头,却在众多议员的压力下,决定暂时撤回拨款申请文件。
古物咨询委员会昨日举行首次公众听证会,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讨论和发表对“皇后码头”意见的平台,会上多名来自不同组织团体,或是以个人身份发表对皇后码头去留的意见,大部分市民都表示,码头必须被定为一级历史建筑,甚至更有市民提出将其定为“法定古迹”,进一步阻止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拆卸工程。
十二票支持列一级
会议经过历时两个多小时后,由委员会主席何承天解释投票评级的方法后,终以十二名委员投票支持列为一级文物;十名委员支持列为二级;三名委员支持列为三级,最后通过决议,将皇后码头评级为“一级历史建筑”。
根据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一级历史建筑是具特别重要价值而必须尽可能予以保存的建筑物。然而何承天表示,皇后码头被评定为一级历史建筑,但其评级并无约束力,因此皇后码头将并未确定不会被拆卸。但他说,根据定义,最好的决议方案是原址保存皇后码头,同时不经任何改建,但若然无法做到,政府就必须详细向市民交代原由。
无意列为法定古迹
香港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梁悦贤表示,将皇后码头清拆后再重置,与一级历史建筑评级并无矛盾,同时政府暂无计划将皇后码头宣布为法定古迹。她说,是否将皇后码头定为法定古迹,是需要由古物咨询委员会提出再讨论,仍需时了解及讨论。
根据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经过古物事务监督,亦即民政事务局局长与古物咨询委员会商讨,并经行政长官批准和刊登宪报后,可宣布个别文物为“法定古迹”,立即受到相关的法例保护,具争论性的方案须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成员商讨后才批准。
恰巧昨日早上特区政府向立法会申请的五千万元拆卸及保存皇后码头款项,在众多议员的压力下,决定暂时撤回拨款申请文件。同时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孙明扬表示,虽然皇后码头被列为一级文物,但与政府最后的决定并没有关系,最后令皇后码头最终是否会被拆卸再成为第三代码头,或项目是否会被整体搁置,及至昨日仍未有最后定案。(梁愚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