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九日电 题:“历史建筑物名单”或引发港文物保护与业主利益之争
中新社记者 关向东
一月八日,港府为回应社会对文物建筑保护的诉求,首次公布了三个级别历史建筑物清单,总数共四百九十六项,四成为私人物业、六成为政府、华人庙宇委员会、市区重建局等持有。
对于这样一份原本政府内部参考“历史建筑物”名单的公布,今日香港各界发出不同的反应:
有市民表示,得知身处历史建筑物中,感到自豪;也有居住在较为局促的历史建筑物中的市民,表示宁愿拆历史唐楼获安置公屋;一些私人物业,则陷入“限制清拆损失”与“文物升值收益”两方面都不确定的境地中。
有业界人士忧虑,政府公开私人建筑评级,反会加快业权人“斗快清拆”;故此呼吁尽快讨论配套的补偿方式。
如,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的中环毕打行,是中环早期的商业大厦。据测量师估计,现时毕打行约市值八至九亿元,假若清拆重建,新楼宇价值更可以高达十八亿元。其被公布为历史建筑物后,因业主不能清拆该物业,账面损失或近十亿元。
据《星岛日报》报道,毕打行业主霍震寰表示,曾考虑重建毕打行,但未有时间表,并表示即使重建会尽力保留原有外观。他希望,假如政府限制文物发展,能以转移地积比率的方式作为补偿。
如何在民间呼吁良久的“保留集体记忆”被列为政府保护文物建筑的考量标准之时,廓清这个概念的真正内涵?此间媒体人,今日撰写了大量的社评讨论。
其中,《信报》社评即以《文物保护论虚实,保护文物说利益》为题。文章表示:保护文物建筑离不开文化传承,保留古文物和古建筑,主要是为了保存本国/本地或本社区的身份认同,特别是在全球化浪潮下,普及文化无远弗届,有“铲平”各国本土文化之势,保护本身的文物建筑,因此愈来愈受到各国政府重视。
文章同时表示:事实上,文物保护必须要动用公币,市民有权知道要保护的是什么?到底要动用多少公币?以及保护文物建筑要达到什幺政策目标。
“保护文物建筑等于保护香港的历史,必然得到广泛的认同。但是,抽象的认同跟制定政策不一样,前者看中价值理念,但后者必定涉及公币和利益,到底港人愿意付出多少代价去保留古迹文物,这并非单凭诉诸‘集体回忆’,就可以得到答案的。”
故此,今日此间大量文章,谈及新一届“古物委员会”的专业性,希望政府在文物建筑保护的诉求声中,匆匆公布了这份“历史建筑物名单”之后,尽快制定出厘定“集体记忆”的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