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一共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香港特首曾荫权强调,香港已作好相关的技术准备,成为内地以外首个配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
曾荫权表示,待中央政府公布具体管理办法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与内地有关方面签订备忘录后,相信很快可以实施新安排。而据北京的金融业内人士估计,相关细则的制定和准备工作有望在5月完成,试点有望从6月正式启动。
曾荫权9日晨向传媒表示,有关的试点计划是复杂的安排及突破性的改革,香港已作好准备,成为内地以外首个配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包括香港银行的计算机系统配套、银行业指引、以及各项的系统性软件及硬件,都已作好压力测试,全面配合落实人民币结算安排。
被问及实施时间表时,曾荫权形容为“很快便发生”。据他了解,内地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已做得“七七八八”,相信有关的具体细节会很快推出,而当具体管理办法、管理计划出台后,香港可以做到全面的配合,“在很快的时间内香港银行可以立即展开这项服务”。
接近消息人士也指,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已就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具体且完善的设计方案,当中央落实管理办法后,香港即可成为内地以外的人民币结算中心。他补充指,中央部委已全速进行有关研究,且会在现有的清算平台上再进行发展,不过现阶段仍没有具体落实的时间表。
金融界有关官员指出,这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操作流程,和国家与周边地区进行的边贸人民币结算基本类似,比如国务院批准云南对东盟10国实行边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试点,并给予出口退税优惠。而业内人士估计,跨境贸易结算会借鉴边贸人民币结算的经验,运用银行现有人民币结算系统。内地试点银行与境外银行签订人民币结算协议,在两地开设人民币账户,即可进行两地人民币划转和结算。
有关官员又指,试点实施的细则还未制定,而需要研究的操作规定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外汇管理方面,涉及人民币计价贸易的申报、核销等;二是银行结算方面,涉及银行两地人民币清算及相关业务流程;三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过程中涉及的海关申报、实行出口退税优惠等规定。此外,国家外管局还需要出台一些规定来控制人民币跨境流动的风险。
另外,作为香港人民币清算行的中银香港发言人表示,香港有良好的人民币业务基础,当内地批准有关业务时,该行也会尽快提供服务,但现时仍要待细节出台。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