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八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八日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回应纲要内容时表示,珠江三角洲地区一直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地区。在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纲要的编制和实施有重大意义。
发言人表示欢迎《纲要》肯定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和支持粤港澳三地在中央有关部门指导下,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
发言人说,在这前提下,粤港加强合作日益重要。作为先行一步的试点,目前最重要有三项工作:首先,推进香港服务业在珠三角和广东的进一步发展。在CEPA的框架和规定下,争取更多开放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并借着在广东先行先试的经验,鼓励香港服务业在内地其它地区发展,开拓新领域;其次,与珠三角地区紧密协作,确保在发展港口和机场方面能够明确分工,布局合理,优势互补,以保持香港作为亚洲区内重要港口和民航中心地位;第三,继续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和作用,推进香港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和为业界开拓在内地发展的机会。
对于《纲要》“鼓励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发言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并会尽快与粤方商讨下一步跟进工作。
发言人说,《纲要》支持珠三角地区企业来香港上市投资,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为加强珠三角地区紧密协作,粤港双方致力改善跨境基础设施和过境效率,成功在落马洲/皇岗口岸实施二十四小时通关、开通深圳湾口岸和落马洲铁路支线。预计港珠澳大桥将不迟于二0一0年动工兴建,而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也可望于二00九年动工。
“粤港双方若能在《纲要》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分工,优势互补,必能产生更大的协同效应,创造多赢局面。”发言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