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监管合作协议
2008年03月28日 00: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翁阳)中国保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委会二十七日在京签署一项合作协议,这是首个关于内地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监管合作协议。
协议主要包括效力范围、信息共享、信息使用、沟通机制等内容,同时明确了内地和香港在监管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据了解,随着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拓宽,如何加强内地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监管,确保资金运用高效与安全,正成为内地保险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对于此次合作协议,保监会方面表示,将本着积极审慎原则,积极配合政府推出的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政策,促进保险机构改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增加收益、提高竞争力,从而将鼓励保险公司走出去与加强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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