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港加强合作 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2008年03月13日 0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福州三月十二日电 (记者 林维莉)继与香港消委会签订消费维权协议书之后,福建再度与香港合作,通过新开通的福建“消费者之窗”与香港“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实现链接,更加方便两地消费者投诉维权。
“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于去年国庆黄金周前启动,是香港消委会为内地游客量身定造、旨在提高内地游客对香港的消费信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内容包括热门商品选购提示、到港旅游如何规划行程的提示以及两地旅游消费、营商方式的差异、告诉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的投诉途径和办法等。
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说,随着港澳购物游的流行,福建赴港澳游的人数不断增加,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通过网站这一平台,游客可更方便地获得有效资讯,加强维权意识,保障自身权益。
早在二00五年,福建省消委会就与香港、澳门消委会分别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书。闽港澳消费者在这些地区中的任何一个城市遇到消费纠纷时,既可向纠纷发生地,也可向居住地的消委会投诉。
二00七年三月起, 三十多位福州消费者投诉称,参加某旅行社“港澳游夕阳红专列”活动时,在香港商场售货员的误导下,误认为以FUJI开头的数码产品就是日本富士(FUJI)原装数码产品,购买后发现并非日本“富士”数码产品,且产品质量差,遂投诉要求退货。根据互动协议,福建省消委会及时将该投诉转至香港消委会,共有七家香港商家被投诉,目前该事件中部分游客已获得退赔。(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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