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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

2006年10月31日 15:2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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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10月31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决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深圳湾口岸启用之日起,对该口岸所设港方口岸区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使用期限,由国务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该口岸工程二00三年开始建设,今年底建成,明年中投入使用。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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