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陈振聪。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元遗产案中败诉的商人陈振聪,日前遭税局追讨逾3亿4700万元的利得及物业税款,案件昨首度在区域法院提讯,原来税局早于4月23日发信予花旗银行,要求把陈振聪存在该银行的款项,直接交给税局以缴付税款,但陈一方反对,陈更将所欠的税款交到法庭,以让双方进行争议。
遭税局追税3.4亿元的陈振聪,昨没有现身区域法院。聆案官劳杰民鉴于陈振聪的代表大状骆敏贤反对税局在陈振聪的花旗户口内直接取款交税,决定将案件押后,以让税局在28天内,向法庭呈交直接向银行扣数的理据,估计双方需要半日时间进行法律争拗。
陈的代表律师江惠明于庭外表明,税局根据《税务条例》于4月23日发信给花旗银行,指示花旗将陈振聪存在该银行的巨款直接交给税局,以缴付税款,但陈振聪一方认为税局无权直接取款,乃于较早前向法庭呈交了反对文件,要求法庭撤销税局该项申请。
江强调,陈振聪反对税局的做法,但“陈先生日前已主动把该笔税款交由法庭代为保管,因他认为税局无权直接向银行取款,故有待陈一方与税局进行争拗。”至于陈振聪在花旗银行有多少个户口、存款的数额、户口有否被冻结,以及交给法庭代管的税款数目等,江惠明拒绝回应。
税局是于今年4月23日根据《税务条例》入禀区域法院,向陈振聪追讨其拖欠的到期缴付税款,入禀状指陈振聪合共有25项拖欠税款,涉及由03/04至08/09的6个课税年度,总欠税为3亿4741万3481元,当中3.4亿元为利得税,66万余元为物业税。税局亦要求陈振聪支付相关利息及讼费。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表示,因税局追讨的税款涉及公众利益,税务局长有权根据《税务条例》向欠税者名下的银行,直接扣数,税局毋须事前向法庭申请任何银行户口的冻结令。至于今次陈振聪将款项交到法庭,显示他非存心逃税,而有关款项必须是欠税数额的全部,换言之陈振聪已向法庭交出欠下税局的3.47亿元款项。
此外,法庭确认龚如心2002年的遗嘱才是最后及有效的遗嘱,至于如何分配遗产,以及王廷歆须否介入遗产的分配事宜,本月23日在高院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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