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邓丽君生前好友刘诗昆将于13日在红馆举行演唱会,将设邓丽君歌曲纪念环节,但邓丽君文教基金会法人发出声明,指刘诗昆未获授权举办“纪念邓丽君大型音乐会”,要求对方立即结束相关活动。刘诗昆反击基金会,表示在法律上无权阻止他办演唱会,会如期举办。
刘诗昆受访时表示痛心,强调自己已70岁,只想为不在世的朋友做些有意义的事,认为是“有人别有用心,想从演唱会中获取点什么”。
他发声明说,演唱会名为“殿堂巨星音乐演唱会——刘诗昆与他的朋友们”,并不是以邓丽君为名称的音乐演唱会,邓丽君生前唱过的绝大多数歌曲,其它歌手都演唱过,不少歌曲首唱者也不是邓丽君而是其它歌手,演唱会上演唱几首邓丽君曾唱过的歌,当中缴付的版权费,将会交给“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代版权者收取。
刘诗昆的演唱会门券正于城市计算机售票网销售,大律师陆伟雄提醒,如台湾财团法人邓丽君文教基金会可向香港法庭提交证明,指基金会已申请邓丽君著作版权,而又适用于本地,便可向香港法庭申请禁制令,若成功申请,演唱会便不能如期举行,否则可构成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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