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抢劫妓女被判6年半 为脱罪自爆性虐癖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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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岁男子抢劫妓女被判6年半 为脱罪自爆性虐癖好
2010年03月17日 1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自言有性虐癖好的水族用品公司少东,电召凤姐(即妓女)到酒店寻欢,但刚进房便露出贼相亮刀企图抢劫,失手被擒后反指凤姐设局诬告。他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16日被判接近区院7年极刑的6年半监禁,法官直斥他以凤姐为目标可耻。

  身穿恤衫西裤的被告曾瑞祥(28岁)早前被裁定一项企图抢劫罪成,其父母连日均风雨不改到庭支持。记者16日致电其父亲经营的水族用品公司,接听的曾母连说三声“无可奉告”后随即挂线,对是否上诉等问题一律不作回应。

  暂委法官判刑时指出,在父亲公司当经理的被告出身富裕家庭,收入可观,除召妓外无其它不良嗜好,背景良好,但仍犯下如此罪行,着实可悲。被告案发时手持15吋长军刀指吓凤姐,法官直指乃是极之危险、甚至是致命的武器,根据上诉庭的量刑起点绝不应少于6年,且被告更带备索带,一心捆绑事主双手,明显早有预谋,可令事主大受惊吓和折磨,此为加刑因素。

  法官续称,被告以性工作者为行劫目标,事后更利用事主不敢张扬的心态,胆敢威吓扬言会先报警,直斥其行为可耻,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即使案件只是单一事件,但被告至今仍毫无悔意,下令判囚6年半。

  被告原另涉强奸和抢劫控罪,但案中受害凤姐已返回内地,律政司经考虑后撤销有关控罪。被告被控于去年4月11日,在尖沙嘴富豪九龙酒店亮刀企图向31岁周姓凤姐行劫。

  为洗脱罪名,曾经历两段婚姻的被告不惜自爆每月嫖妓4次,且有性虐待癖好,喜欢随身携带利刀和五花大绑工具,以跟凤姐玩性虐游戏满足性欲,又爱拍下过程珍藏,更出动前妻讲述两人的性生活。

  被告自言喜欢在性交时以胶索带捆绑妓女手脚,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始拍下过程。案发前一个月,他相约另一凤姐“QQ”到佐敦圣地亚哥酒店交易,对方要求收取2000元始同意被绑,但他事后未有守诺付款,换来对方报复而纠党诬告。

  事主反称当时被告刚见面便亮刀指吓,她与躲在房内的5名女子合力才夺去其长刀和背包,再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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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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