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外号“蜥蜴仔”的香港特约演员曾德华,被控以介绍模特儿为名,强奸15岁中三女生一案,5男2女陪审团8日退庭商议5小时后,以大比数裁定他强奸罪成。架上眼镜、身穿蓝色恤衫灰色外套的曾德华在犯人栏即时单手托头,表现无奈。
高院暂委法官下令案件押后至3月2日判刑,索取被告的心理报告及事主的创伤评估报告。被告还押候判。
31岁的曾德华,被控于去年7月21日,在荃湾大河道翠园小筑内强奸15岁女童X。X指出,自网上结识被告4天后,填妥被告公司的模特儿合约,两人即相约于案发当日化妆及拍照。但被告却带她到时钟酒店内将她强奸,X指自己当时太惊慌,不敢反抗只能退缩表示不同意,她后来向友人及网友投诉并报警揭案。
被告被捕后指X是自愿与他性交,他指曾阅读报刊,并向X转述“娱乐圈好黑暗……要陪”,并问她“你行不行?”X表示“行”,他才相约事主见面。他又辩称,在时钟酒店内X按他指示自愿脱衣及跟他性交,没有反抗,而且事后他确曾有模特儿工作给X,只是她避而不见。被告早前承认每次介绍少女拍照,都会向她们提出性交的要求,但他强调从不逼良为娼,只会在少女同意下才发生性行为。
控方8日读出被告的案底,指他曾于2007年主办网吧派对时,因参加者不足而偷取3名青年的960元门券费用,因此被判罚款1500元及赔偿3青年960元。他又承认曾收取1万元报酬,先后与2名内地女子假结婚,至2007年底被揭发,并因此被判监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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