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香港旺角警署内强奸及非礼多名少女,被判监12年的“淫警”梁礼仲,透露为结识异性,1个月内64次取用上级电脑密码,擅入警署电脑偷看8名妙龄女子资料,被告早前承认8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加监1年。
被告梁礼仲(30岁)1日身穿整齐西装接受判刑,但未见有被告亲友到庭听判。区院法官在判刑时,建议警务处在应征面试时要为应征者做心理评估,或在招聘后定期抽样检查警员的心理质素。
法官斥被告滥用上司对他的信任,多次盗用主管高级督察的电脑登入密码,取得8名女受害人资料后私下约会,行为影响警队形象及令公众对警队失去信心,法庭有责任严惩阻吓。考虑到被告尚年轻,本案8名女事主未有被性侵犯,遂酌量调整判刑。
案情指,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22日,被告64次利用主管高级督察的帐户和密码登入电脑系统,查看8名年龄由16岁至22岁女性个人资料后,以警员身份致电她们,借协助调查约她们到旺角警署门外等候,再领她们进入警署房间内进行“单独问话”,但交谈内容并不涉及任何调查工作,而是大谈“咸湿笑话”、替她们看相看掌等等。
8次“会面”历时10多分钟至1个多小时。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专门搜寻年轻女士的个人资料,想借词约会她们,看她们是否长得漂亮。
辩方大律师1日引述梁礼仲的心理报告指出,梁在小榄精神中心接受治疗进度理想,也愿意继续接受治疗。同时心理专家认为梁的性观念有正面的改变,可见治疗对他有莫大裨益,也减低他重犯的机会。并指被告已表露悔意,透露犯案只因工作压力大,加上难以面对婚姻失败。同时,被告的父亲在被告年少时有婚外情,事件令被告的成长有重大打击,导致他性滥交。不过法官在判刑中反驳,父母婚姻出现问题在现今社会并不罕见。
梁礼仲早于去年9月在高院承认非礼及强奸罪名被判监12年。当时控罪指他于2008年11月14日至24日间,致电4名年龄介乎16至21岁的少女,借口查案将她们引到旺角警署,对其中3名少女上下其手及强奸19岁女报案人,至惨遭强奸事主报警揭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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