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押解欧文龙的囚车(白色)在警车的护卫下驶入澳门终审法院。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案最终宣判:欧文龙被控受贿、清洗黑钱、滥用职权等罪合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七年,罚款二十四万元并没收财产。 中新社发 史利 摄
中新网9月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澳门特区廉政公署2日公布,涉及欧文龙贪污案在香港的第二笔共值3.3亿港元赃款,预计本月内可以汇入澳门特区政府库房,连同首笔赃款,廉政公署已在香港追回超过3.5亿元赃款。
廉政公署表示,涉及欧文龙贪污案的其中4亿多元赃款,欧文龙是以各类货币银行存款和现金收藏在香港。今年2月中旬,经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归还澳门特区政府,在香港余下的大约8000万元赃款,廉政公署会继续跟进。
欧文龙是澳门近年来涉案被捕层级最高的官员,案发前担任运输工务司司长一职。
2008年1月,欧文龙因受贿、清洗黑钱、滥用职权等罪名被澳门特区法院判处27年监禁。
2009年4月,澳门终审法院裁定,欧文龙涉及的第二批案件,一共24项贪污及洗黑钱罪名成立,加判监禁1年半,连同早前被判27年徒刑,欧文龙一共要入狱28年半。(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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