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16岁援交少女王嘉梅被客人杀死后碎尸案21日续审,从控方播放被告与警方的会面纪录中,被告承认在6小时内将王嘉梅的尸体放血、砍件、起皮拆肉碎尸,再用约3小时处理现场,包括先将人骨混到街市猪肉档等。被告碎尸后倒头大睡,数天后更在的士高花掉属死者所有的3200元。
24岁被告丁启泰,被控于去年4月27日在香港谋杀16岁少女王嘉梅。丁早前也已承认另一项阻止尸体非法埋葬罪。
丁于去年5月8日与警方进行第5次录像会面时,突然推翻之前弃尸大海的说法,承认将王嘉梅的尸体碎尸,并指“因为整个过程觉得太变态,不敢讲出口,之后想想我觉得对死者不住,一定要讲的”。
丁指于案发日(4月27日)下午约4时发现王死后,想了5至10分钟,就将王搬到厕所,自己则蹲在厕所外。他先将王的颈部位置用菜刀“拉一下”放血,过了10至15分钟,见已没有血流,便用水冲走血渍,将王的额头贴地,放砧板在颈部位置,先将头颅斩下,放进一个黑色胶袋内。
被告继而将王的双脚、双手切下,徒手将内脏悉数扯出,再一段一段将尸身切成碎块扔到厕所内冲走。至约晚上10时许,丁用纸袋及胶袋载着头颅,乘6C巴士到九龙城码头,走到旁边近海的石级后,将纸袋倒转,让头颅掉到海中。随后乘的士回家,途中曾致电告知谢姓友人指自己杀了人及弃尸,对方半信半疑。
回家后约午夜12时,被告将放在家中属于王的手脚、肋骨及脊骨,分两次倾倒到寓所附近的石硖尾街市内,猪肉档旁载有被人弃置猪骨的竹箩中,企图以人骨混猪骨以作掩饰。
被告随后再清理寓所,拿走王钱包内3400元,将王的所有证件手袋手机等剪烂弃掉,至凌晨3时完成清理工作,便倒头大睡。他也承认在被捕前曾到过的士高,将属于王的钱花剩200元。案件22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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