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争产案:笔迹专家称签名存在偏差可接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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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如心争产案:笔迹专家称签名存在偏差可接受
2009年06月19日 1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六月三日,龚如心妹妹龚因心在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就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争夺案作供,她形容两人是太后与太监的关系。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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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香港六月十九日电(记者 梁今)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千亿遗产争夺案十九日在高等法院续审,陈振聪聘请的澳大利亚笔迹专家Westwood在庭上继续作供时认为,陈所持龚如心二00六年遗嘱上的签名部分英文字母虽然与其他签名样本比较存有差异,但笔迹的偏差都在可接受范围,不足以证明签名是伪冒的。

  华懋慈善基金聘请的英国笔迹专家之前提出,二00六年遗嘱上龚如心的签名部分英文字母方向不一,节奏不流畅,因而指出签名是伪冒。但Westwood则指出,至少可以在龚如心真迹的签名样本中,找到六个签名样本,都存有节奏不流畅的情况。

  今天连续第三天作供的Westwood,昨日作供时已指出,华懋提供的一百三十五个龚如心签名样本“实在太少”,根据他的经验,最少都要提供一千个签名样本分析。他并反驳华懋的英国笔迹专家,指没有可能得出肯定二00六年遗嘱签名是伪冒的结论。

  另外,华懋慈善基金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在庭上指出,陈振聪一方之前聘请的笔迹专家Audrey Giles,都指二00六年遗嘱上的签名是伪冒,所以新聘的澳大利亚笔迹专家Westwood故意提出相反意见,偏帮陈振聪一方。

  但Westwood反驳说,自己即使与客户的意见相反,亦会实话实说,不会偏帮任何一方。他又指,在澳大利亚时,他曾主管当地警方文件鉴证的工作多年,如果认为任何文件上的签名有问题,一定会如实提出,有时甚至与上级的意见不同。(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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