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香港终审法院28日裁定,2004年先科国际造市案引发的妨碍司法公正案,原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囚6年的律师林炳昌,上诉得直。
据香港《明报》报道,于“先科案”中与香港廉政公署对阵6年、有“廉署克星”之称的律师林炳昌,昨日于终审法院获判上诉得直,洗脱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终审法院于判辞指出,原审法官及负责上诉裁决的法官未有足够证据将林炳昌等被告定罪。
案件上诉期间一直被律师会暂时停牌的林炳昌表示,将会要求重新执业。律师会主席王桂埙昨表示,律师会今将开会讨论是否恢复林炳昌的律师牌,最快可于今日会后决定。
王桂埙说,律师会一直密切注视案件,并会详细研究终院的判辞,以及研究林炳昌是否在过程中牵涉其它违反律师守则的事宜;若没有违规,将立即恢复其执照。与林炳昌等争讼多年的廉政公署则透过发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决。
廉署:尊重法庭裁决
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推翻林炳昌及另一名女被告徐敏偲的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徐敏偲的另一项企图发假誓罪亦被推翻。至于与林炳昌同被称为“廉署克星”的63岁大律师艾勤贤,早前已于上诉庭洗脱两项企图披露受保护证人罪名,律政司提出上诉,亦被终院驳回。至于同案的先科国际前主席黄创光,则于2006年在原审宣判前弃保潜逃,其5年刑期不变,现时他仍被廉署通缉。
廉署于2004年调查上市公司先科国际涉嫌造市案时,拘捕了案中疑犯黄创光的女秘书,稍后将她转为受保护证人,林炳昌被指身为黄的代表律师,在明知女秘书受廉署保护下,仍与黄当时的女友徐敏偲,由徐出面假借人身保护令名义,到法庭与廉署“抢证人”。
被指“抢证人” 终院质疑定罪基础
终院常任法官李义对这个定罪基础不以为然,质疑林炳昌不可能会以一己律师事业作赌注,只为协助黄与徐,特别是黄、徐二人不过是他的新客户,根本与陌生人无异,李义认为控方的证供无法支持“林炳昌是幕后黑手”的说法。
另外,有关《南华早报》当时首席法庭记者周燕玲供称,艾勤贤曾在庭外两度指女秘书正受廉署保护,终院非常任法官纪立信认为,女记者与艾勤贤的版本分歧极大:如女记者指艾与她对话时正在吸烟,但事实上艾并非烟民,而女记者当日亦曾从其它律师及记者处取得资料。纪立信指原审法官只简单接纳女记者版本,便一口咬定艾勤贤是「爆料者」,没有作出详细解释。他又表示,由于案件事隔已久,决定拒绝将案发还区院重审。终院同时下令双方稍后可经书面陈辞商讨讼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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