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或于今日向立法会提交议案,建议就2012年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办法进行修改,并于本月23日进行表决。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早前表明,特区政府将维持于下月14日立法会休会前就政改方案进行表决的决定,然后随即开展本地立法的工作。由于盛传政府拟于本月23日表决政改方案,根据立法会的规定,特区政府必须于最少12个工作天之前向立法会提交议案;换句话说,特区政府最迟必须于今日向立法会提交议案。
据了解,特区政府今日向立法会提交的议案,内容将会与2005年提交的议案模式相若。根据2005年特区政府所提交的议案,在行政长官选举部分,只会将选委会四个界别的人数列出,并列明可以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人数。而立法会选举部分,只会简单列出修改后的议席数目。至于两个选举办法的具体细节修订,则不会在议案中提出,令特区政府可以就细节再作微调。今日特区政府提交的方案,相信都会采取只提选举办法框架、略过具体细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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