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2007年联同多人,冲击时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孙明扬官邸,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高等法院2日驳回6人的上诉。
判词指出,请愿人士当时进入屋苑范围,事前并没有通知,孙明扬也没有计划跟他们会面或接收请愿信,因此请愿人士属于闯入私人屋苑集会。高等法院因此维持原判。
梁国雄称,将视乎能否取得法律援助,再决定是否上诉至终审法院。
梁国雄等6被告,被控于2007年6月3日到孙明扬居住的跑马地菽园新台住所大闸外示威,他们未经业主、住客授权,进入车道及停车场。示威者被判属擅进者,成为香港首宗在私人屋苑内涉及行使示威言论自由被定罪的个案。2008年9月29日,各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名成立,其中梁国雄及助手区国权各判6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余被告则签保2000港元及守行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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