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5月6日电(记者 文青)香港廉政公署展开一项行动,先后拘捕5名足球运动员,怀疑他们行贿受贿,在香港足球总会举办的一场甲组足球联赛赛事中涉嫌“打假波”(踢假球)。其中一名被捕的球员已于6日被廉署落案起诉。
被落案起诉的球员名叫于洋,今年27岁,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被告将于本周五被带往裁判法院应讯。
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一间足球会的一名球员提供一笔未有指明金额的款项,作为于去年10月3日举行的一场足球赛事中“打假波”的报酬。
香港廉署5日展开代号“季候风”行动,先后拘捕5名足球员。余下4名被捕的足球员将于6日晚稍后时间获准保释,以待进一步调查。
香港球会“愉园”主席贝钧奇6日证实,有俗称“国援”的内地球员被廉署带走问话,估计是调查去年10月,“愉园”对“四海流浪”的赛事,怀疑有人“打假波”。
“四海流浪”总监李辉立亦证实,廉署调查员5日到球场,邀请全体球员问话。他说,去年在一场对“愉园”的球赛前,队中有球员向他举报,有人提供利益要求配合“打假波”,由于掌握资料不多,当时未有报警,但有报告足总,结果赛事以2比0胜“愉园”。
香港足球总会重申,不接受球员“打假波”,并强调发生屯门普高“打假波”事件后,已和廉署订立守则要求球员遵守。
去年4月,甲组球会屯门普高曾传出“打假波”事件,廉署亦一度介入调查,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香港本地球圈最轰动的“假波”案,是1998年香港代表队球员陈子江、陆嘉荣及韦君龙等6人,串谋在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对泰国一场赛事中“打假波”,导致港队落败,6人共收取赌球集团的贿款20万港元,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及终身停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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