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加入警队20年的警员,以年息达360厘向同事放高利贷,早前被裁定串谋放高利贷罪成,裁判官直指放高利贷是严重罪行,但考虑到他已因定罪失去得来不易工作、长俸及警察宿舍,遂判囚3个月、缓刑18个月。
被告在庭外也坦认裁判官“给了一次机会”,至于案中出面借贷给警员的放债人梁国雄,则被判囚2个月。
被告警员戴耀辉(42岁)在审讯时暂被停职,其代表律师求情指,戴仅得中五毕业学历,日后再找同等待遇工作殊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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