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25日继续审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因履行防务职责而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法案。
一常会主席关翠杏表示,法案将对驻澳部队使用火器的规范归纳为一个条文,可能会不清晰和引起坊间忧虑,故法律顾问将因应委员会意见修订,将有关条文作更清晰的罗列,稍后再向立法会提交新文本。
一常会25日上午11时举行会议,审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因履行防务职责而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法案,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列席,并回应议员提出的问题。会议集中解释立法取向及技术设置问题,其中重点是确保驻军可在履行防务职责时获得权利和豁免,但强调只能在履行防务时才能产生效力,除此之外的事均不涉及法律豁免的范围。
法案第8条容许驻军在必要时使用火器,但只简单地体现在一个条款之中,不同于现行法律分条列项地规定火器使用时要遵守的要项,这可能会因为规范空间太广、不清晰而引起坊间忧虑。关翠杏表示,特区政府代表也同意要作更清晰的规范。稍后立法会和特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商讨,因应委员会意见修订新文本后,随即向委员会提交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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