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政改咨询正式展开,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再三强调,“随着人大常委会明确了普选时间表,普选路线图已经具备雏形”,同时人大决定并没有以2012年选举必须有民主进步作为普选的先决条件。
唐英年也坦言,2012年政制向前发展,对香港的选举制度平稳过渡至普选,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若再次原地踏步,难免会令市民失望,动摇他们对于立法会就政制发展能够达成共识的信心。”
特区政府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表明,希望透过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的修改,为2017与2020年普选特首与立法会铺路。在18日的立法会上,立法会多个党派议员都要求唐英年就此作出澄清。民建联陈鉴林指出,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政制需要循序渐进,按实际情况发展,如果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没有任何进展,再次原地踏步,是否不违反《基本法》的规定。
唐英年强调,《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及立法会迈向普选须循序渐进及按照实际情况,但他坚信,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决定香港2017年及2020年可以实行普选,是一个严肃决定,经过深思熟虑,故2012年并非实行普选的预设条件。
在回应民建联叶国谦要求有关单位就“铺路”的意思作出解释时,唐英年更进一步指,无论是使用“铺路”,或是用其它字眼包括“创造条件”、“做准备”、“迈向普选”、“踏出一步”、“搭桥”等等都好,港府都是朝2017与2020年两个普选方向迈进。
唐英年说:“乔晓阳副秘书长曾经讲过,2012年的修改不是预设条件,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市民同特区政府都一样,我们都是希望能够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迈向普选。”特区政府消息人士也指,大家不应用负面的方向去对待“无预设条件”,因为如果2012年选举的民主成分可以增加,对于整个选举制度的成熟、顺利向普选过渡,无论如何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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