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有澳门议员质疑《聘用外地雇员法》法案可能抵触两项国际协议和《基本法》赋予的职业自由权利,立法会主席曹其真则表示,立法会以至行政机关都无权解释《基本法》,加上《基本法》的相关条文规定澳门居民以外的其它人依法享有与澳门居民相等的权利和自由,当中所指的“依法”包括立法会制定的法律。
有议员表示,在澳门生效的两项国际协议和《基本法》都赋予居民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和权利,其中《基本法》第35条“澳门居民有选择职业和工作的自由”,以及第43条“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澳门居民以外的其它人,依法享有本章规定的澳门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他质疑本法案规范外地雇员的选择职业和转职的权利,会否抵触上述协议和《基本法》。
主席曹其真听罢其发言后,认为立法会全体大会并不是讨论和解释《基本法》的适当场合,而且按理解,条文的本意也不是指任何可以在澳门逗留的人都可享有就业的自由。
曹其真再次重申,立法会没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利,即使特区政府代表当场解释《基本法》,也不是恰当的做法,因为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才有《基本法》的解释权,因此不便就《基本法》条文和原意作解释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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