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设立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员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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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特区政府设立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员会
2009年09月28日 21: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澳门九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龙土有) 澳门特区公报九月二十八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员会。

  行政长官批示中指出,委员会旨在辅助行政长官在澳门特区公共行政范畴内贯彻及巩固透明度及廉洁的文化。

  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是:就《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第十九条所指人员于终止职务后从事私人业务的申请进行分析及编制意见书;订定拒絶《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第十九条所指人员于终止职务后从事私人业务的原则及标准,并建议行政长官确认及公开该等原则及标准;以及制作申请许可时使用的印件的格式。

  此外,委员会也会就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行为,发出提议、意见及指引,并就行政长官提出的其它问题发表意见。

  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由行政长官在公认具公民品德的人士中选任,亦可邀请其他人士出席,但无表决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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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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