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第四届立法会的选举将于今年9月20日举行,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本届产生的立法议员为29人,其中7人由行政长官委任,10人经间接选举选出,而12人则透过直接选举选出。
这次参加直选并获确认的团体一共有16组,立法会选举的宣传期已于本月5日拉开序幕,直至9月18日,选民应把握时间,细读各候选组别的政纲,善用自己手中一票。
立法会选举的投票是采用不记名的方式,选票上没有任何识别数据;而且投票站内未经允许,不准使用摄录装置,投票现场更会准备足够数量的用不透明板块装组的独立划票间,供选民填划选票。另外,选民在选票上盖印后,应留在划票间内,再将选票对折两次,然后才走出划票间将选票投入票箱,以确保投票内容保密。
仅在获得投票站内的执行委员会主席允许,传播媒介才可以在投票站内进行拍摄。但拍摄时,必须要遵守一些规定,例如:不可以妨碍选举行为、不可以拍摄或搜集有损投票保密性或影响选举保密性的资料或内容。若果选民对此有所怀疑,可要求投票站内的执行委员会主席立即处理。
票站内禁止吸烟、进食,也禁止使用任何电子通信设备,包括手提电话及发声传呼机,此外,禁止使用拍摄装置。上述事项选民都必要注意。另外,选民也不可穿着有候选名单号码或标志的衣饰进入投票站。
根据立法会选举法,在同一次选举中,同一位选民只可以投一次票。因此,在9月20日立法会选举日当天,由早上9时至晚上9时的投票时段内,每位合资格的选民只可以到投票站投一次票。如果重复投票,最高可被判处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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