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腐蚀液体案两女伤者头脸二级烧伤 恐遭毁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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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腐蚀液体案两女伤者头脸二级烧伤 恐遭毁容
2009年09月07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6日在香港旺角发生的腐蚀液体案中伤者被人迎面泼腐蚀液体,当中两名女伤者头及脸出现2级或1级程度烧伤,救护员需即场为她们敷上保护面膜,但仍恐有毁容之虞。

  有医生表示,人体烧伤分为3级,2级烧伤指伤者部分真皮层被破坏,伤口会自动“埋口”,毋须植皮,但会留下永久疤痕,如伤者毛囊被破坏,痊愈后可能无法再长毛发。

  皮肤接触腐蚀液体,皮肤细胞会被破坏,烧伤程度分为3级,1级烧伤属最轻微,伤者皮肤表面会红肿;2级烧伤则指伤及部分皮肤真皮层,皮肤会出现水泡、红肿;3级烧伤是指伤者表皮彻底受损,伤及大部分真皮,神经被破坏,影响真皮生长,情况最严重。

  倘腐蚀液体入眼,可能会灼伤角膜,影响视力,严重会导致失明;倘伤者吸入或吞下腐蚀液体,呼吸管道会被灼伤,导致气管肿胀。

  屯门医院急症室医生冯显达表示,伤者需小心处理伤口,避免细菌感染。一般来说,如伤者属1级及2级烧伤程度,伤口会自动“埋口”,毋须植皮,但会留下永久疤痕,皮肤色素也会改变。倘伤者的毛囊也被破坏,痊愈后可能无法长回毛发。如伤者的疤痕太大,可穿着压力衣防止及控制疤痕生长。3级烧伤者则需要接受植皮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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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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