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文庄表示,选管会共收到超过15宗选举投诉,发出超过5个口头和书面警告,大部分是涉及违规宣传。
近日有居民投诉,有机构以综合调查为名进行访问,但访问内容涉及隐私和投票意向,冯文庄重申,选管会从没有批准和授权任何机构进行类似的调查,选民或一般居民有权拒绝接受访问,以确保个人隐私和投票意向的保密性。
冯文庄表示,选管会收到超过15宗投诉,部分是由廉政公署或其它机构转介,不少是涉及过界或违规宣传的投诉。选管会对于有明显证据显示其抵触选举法的行为,作出口头劝喻或书面警告,目前为止,已发出超过5个警告或劝喻。此外,有部分个案仍在处理,当中不少是匿名投诉,令跟进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冯文庄强调,选管会会分析活动和行为的主、客观因素来界定是否属于选举宣传行为,主观因素是团体举办活动的目的,是否要吸引选民、呼吁选民支持或不支持某一组别。客观因素则是作出的行为和活动能否吸引选民注意。
冯文庄表示,相信参选组别能清晰界定每一行为是否符合选举法规定,但现实上的确存在“打擦边球”的宣传行为,选管会一直注意。另外,选管会有留意互联网上的动态,法律清晰表明,不允许以商业广告的手段作宣传,而大部分互联网属商业媒体,故互联网的宣传行为会受规管。
对于立法会通过延长会期,现任议员兼候选人的身份问题,会否对其他参选人构成不公平?冯文庄认为不存在不公平,因为法律要求选举要有平等原则,但现实上不可能做到所有人是百分之百是“由零开始”。
因此,选举法对选举的宣传过程和方法作清晰的规定,确定宣传期的开始日期和容许的宣传方式,以确保每一候选组别和参选人在法律框架下自由、平等地开展活动。冯文庄表示,不可能要求参选人停止正常的职业活动,包括向传媒就社会事件发表评论或撰稿,相信有关人士了解法律容许的范围。
另外,选管会最近接收到居民查询,指有团体以“综合调查”为名进行访问,但访问内容涉及私人数据和选举问题,明显是刺探选民投票意向的问题。冯文庄表示,选管会从无批准和授权任何机构开展有关调查活动,未知其意图和行为是否抵触法律。他提醒选民或一般居民,如在公共地方或场合有人进行调查,必须要小心处理,并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访问,以保障个人隐私和投票意向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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