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年逾七旬的工程公司董事早前承认与其它承建商,串谋向房屋署前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歌手陈奕迅父亲)提供120万元贿款及伪造帐目,8日被判囚2年8个月。法官判刑时指出,贪污就像癌细胞一样蚕食社会健康,影响特区政府管治,法庭有责任阻止。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沈超(73岁)多番申请中止聆讯失败才认罪,不算及时认罪,且浪费公款,但考虑他年事已高,其前列腺癌未完全康复,影响泌尿系统,为免失禁故日常需用尿片。他又愿意交还60万元贿款,故就刑期作部分扣减。
案情指出,被告沈超与另外两名被告于1998至1999年多次在深湾游艇俱乐部召开会议,向陈支付贿款,作换取合约的报酬,并阻碍竞争对手列入名单内,因而可标高价格图利。区院于2005年裁定,廉政公署偷录被告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违反《基本法》,下令中止聆讯,高院后来裁定案件需发还重审。
陈裘大因收贿被判囚6年,他曾以肝病为由申请减刑被拒。直至去年初其病情恶化,成功申请“释前就业计划”,去年10月假释出狱,其后半年需一边就业,一边入住中途宿舍接受监管。其余两名承建商因行贿罪判囚5年,协助伪造帐目的女财务总监则判囚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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