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在香港粉岭警察机动部队总部协助男警员运送制服的男服务员,涉乘工作之便,偷取10多名男警48件不同种类的制服,借此待失主训练完结须交还制服时,索价“每件50元”兜生意,案件经过审讯后,21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盗窃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考虑被告年老、有迟来的悔意及要照顾患病的家人,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后才判刑,其间控方会估值涉案制服的价值。
裁判官裁决时表示,各证人均诚实可靠,供词准确合理,但出庭自辩的被告郭伟亮(59岁)作供时吞吞吐吐,为不诚实的证人,故裁定他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事发后失去工作,这次因错误观念而犯案,但强调非经常性犯案,而被告、其妻子和年老双亲都各自患病,需由他负担医疗费用,并呈上退休警署警长和多名亲人写的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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