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一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何厚铧颁布的行政命令,订定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为第三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日。图为选举管委会主席朱健向传媒介绍行政长官选举时间表。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中新社澳门五月十一日电 (记者 毕永光)今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何厚铧颁布的行政命令,订定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为第三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日。
第三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下午召开记者会,介绍选举时间表。管委会主席朱健表示,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三日为领取及送交提名表时间,其中六月十二日至二十三日为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期。若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参加选举,需于六月十一日之前完成辞职或退休手续。
选举管委会最迟七月十日公布确定接纳的候选人名单,七月十一日至二十四日为候选人竞选期。七月二十六日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投票选举第三任行政长官。八月三日由终审法院宣布选举结果,并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公布。
另外,根据今日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二〇〇九年行政长官选举每一名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开支的限额订定为澳门币八百九十四万元。
目前,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三百名委员已经产生。根据《澳门基本法》,行政长官候选人至少需获得五十名选委的提名,行政长官候任人最终由全部选委一人一票选出,由中央政府任命。迄今为止,尚无“重量级人士”宣布参选澳门特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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