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七月六日上午九时十分左右,香港一家企业员工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办理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标志着香港地区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正式启动。 中新社发 郑祚声 摄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自7月正式启动后,至今结算量仍不是特别大,中国央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认为,原因主要有3个,各方需要时间磨合是其一。他表示,下一步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国务院扩大境内与境外的试点范围。
今年7月初,上海市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先后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李波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宗旨之一,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为企业提供便利。央行正通过四方面措施,加强风险控制,目前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李波表示,试点工作进行了一个多月,各有关参与部门都在尽快熟悉操作过程。总体来看量还不是特别大,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业务,管理部门、企业、银行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因为试点企业地域相对有限,从某种意义上也限制了试点规模;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出台。
但李波强调,目前企业的积极性很高,除了广东、上海外,已有多个省市向国务院上报了开展试点的请示。而已与中国签订本币互换协议的国家,也表示希望尽快开展本币结算试点工作。
对于推进下一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李波指出,将在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有关的配套制度和政策的基础上,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国务院扩大试点范围。扩大试点的区域将包括境内、外,企业试点的范围也要扩大,特别是适当加入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
另外,据李波透露,试点企业资金可以存放境外,且存放境外不需审批,只需备案。试点企业可选择一家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该银行将负责提示试点企业履行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