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预计于2012年开通的广州地铁6号线,迁拆工作遇上“最牛钉子户”。位于6号线文化公园站旁的一栋两层共110平方米的香港人住户吴伟国,坚持自己拥有房权,要迁拆方赔偿330万元才肯搬出。
而国土房管部门和地铁总公司则指该栋房是公房,吴先生实属租户,只肯提供一次性补偿10万元或异地续租两方案。双方各执一词,纠缠3年仍无法达成协议,地铁公司称因工程受阻至今已损失1200万元。广州市政府裁决处于8月中发出《房屋拆迁裁决书》,限令吴伟国一家搬出,而吴伟国则已向法院起诉广州市房管局,现正等候审理。
引起拆迁费争议的房子,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37号,是一栋两层高砖木结构的老房子。坚称自己拥有上述楼房业权的香港人吴伟国,今年67岁,1980年与妻子离婚后,返回广州与父母同住该处。
关于这栋房子的来历,吴伟国说,其母亲及家人是马来西亚归国华侨,1923年从马来西亚回到广州后,就在此定居生活。1945年,其父母花费1500大洋,在日军炸毁的一块空地上建起这栋房子,并一直居住至去年先后去世。他本人在其间去了香港,并娶妻生子。
吴伟国承认,房子一直未办理房产证。至1958年,中央提出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号召私有房屋交由国家经租,吴伟国父亲表示拥护,但母亲不同意。不过,最后其母还是接受了劝说,将房子交给国家出租,国家承诺在一定时期返还租金。之后,有关部门向其父母收取房屋维修费,每月定额上交。
吴伟国说,他回到广州后,一直与父母同住。2006年,广州地铁6号线规划正好经过其房子,房子面临拆迁。他指,由于一楼一直作为店铺经营,他根据当时同地段铺面买卖价,提出一楼每平方米4.5万元、二楼每平方2万元,要求补偿330万元,但被拆迁部门一口拒绝。
其间,广州市房管局向吴伟国出示一份《广州市房地产权登记情况表》,称该房归广州市房管局所有,并提出两个补偿方案:其一是一次性补偿,给予约10万元的弃租补偿;其二是异地安置其它房子继续出租给他们。
吴伟国反问:“10万元赔偿等于给你1分钱买早餐,你能买到吗?”他称,房管局所持的房产证的来历为“1958年国家经租”,房管局无权没收此房子,因经租并不表明房子已经收归国有,只是代为出租。
房管部门则称,吴家从数十年前开始,便在缴纳租住该房屋的租金,表明从吴伟国父辈开始便承认了房子归房管部门所有。对此,吴伟国反驳称每月交的80多元并不是租金,而是房子的维修费,从其父亲开始便一直在交,延续下来形成习惯。他表示,自己并不是和拆迁方作对,只是为了争取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330万元的赔偿金是几年前提出的要求,现在物价上涨了,应该不止这个价了。”他表示,赔偿标准绝对不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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